我院于2022年9月8日对64排CT维保、舱内呼吸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配套提取试剂、动力系统,配套耗材项目组织地方专家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如有关企业符合要求,欢迎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报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项目名称:64排CT维保、舱内呼吸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配套提取试剂、动力系统配套耗材,项目,二、,项目编号:2022-WZYY-W3030,三、项目概况:我院已投入使用的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动力系统需采购专机专用试剂、耗材,64,排CT需采购新一年度维保服务,高压氧舱采购1台高压氧舱专用呼吸机。,四、单一来源理由:,(一)64排CT维保:东芝(佳能)64排CT,本院使用型号为早年产品,已有10余年历史,现已,停产,该产品市场保有率较低,为减少医械安全,提高使用质量,采用原厂维保,仅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二)舱内呼吸机:高压氧舱是载人的进行高压氧治疗的特种设备,需采用气动气控呼吸机,目,前市场上气动气控,且能用于高压氧舱,具备高压氧舱呼吸机注册证的仅有北京秋满实品牌的高压氧,舱气动呼吸机满足要求。,(三)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配套试剂为专机专用。,(四)动力系统配套耗材为专机专用。,五、单一来源供应商:,(一)64排CT维保:上海申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舱内呼吸机:嘉兴市康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三)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配套试剂:英迈健(杭州)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四)动力系统配套耗材:杭州辽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六、公示期: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9日,七、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意见反馈,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且能够提供上述产品和服务,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馈,并提供企业简况、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辑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qq.com,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审查合格后,我们将变更采购方式,邀请其参加采购活动,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九、联系方式,联系人:申屠参谋、张助理,电话:0571-
********、
136*****860、
159*****596,地址:杭州市,邮政编码:
******,监督人:宋干事,监督电话:0571-
********,若企业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