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工程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4399002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昌
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容量为 125MW/500MWh,
装机容量 500MW,其中风电 300MW,光伏交流侧 200MW,直流侧 261.18144MWp,容配比为
1.3。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35kV 开关站及储能区48 台风电机组基础48
台风机箱变基础64 台光伏箱变基础,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 路箱变基础支架基础
支架及组件安装电池集装箱基础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国投木垒县 12.5万千瓦/50 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EMS能量管理系统PCS
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9
年至今且担任过有 1 项变电站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或一项储能系统项目管理业绩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企业近三年2019 年至今至少具有 1 个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新建工程业绩及经验或一
项储能系统工程 200 兆瓦时及以上业绩及经验,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且同时具有电
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 EMSPCSBMS电池等成套供货合同业绩累计容量不低于
500MWh,。其中含 1 项单体容量不低于 100MWh 业绩。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
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等。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实施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6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
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8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由储能设备供
应商承担,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
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
料
3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
束力
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5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
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
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9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19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者,请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证明(主要页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四平路 2288 号创新广场 C 座 508 室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 套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民大厦 5 楼
七其他
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工程招标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工程
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
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2.1.2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用配套储能推进路径,储能容量为 125MW/500MWh,装机容
量 500MW,其中风电 300MW,光伏交流侧 200MW,直流侧 261.18144MWp,容配比为 1.3。配
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35kV 开关站及储能区48 台风电机组基础48 台风机
箱变基础64 台光伏箱变基础,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 路箱变基础支架基础支架
及组件安装电池集装箱基础等。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3 年 6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令为
准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储能系统所需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
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采购服务施工服务储能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
收质保期内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储能区设备材料采购,储能区建安工程,防洪工程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工程手续办理等
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区建安工程。包含有场地平整基础的土石方开挖
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含电缆及
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全站防雷接地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
验全站电子门禁系统视屏监控安全系统安装调试试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采购
送检安装调试验收全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含大门地面硬化含预埋
管线及站内绿化工程站内所有标示标牌标线的制作安装满足国网及生产单位需求
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
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并网验收及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
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
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最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
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
联调自动化保护稳控等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等
全套并网协调工作
3其它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验收电磁辐射检测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
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必须符合短名单限定要求。
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5如工程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带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
的,则需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
6施工电源和水源: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
期间调试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及用柴油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办理
临时用地手续及承担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满足地方综治维稳防疫环保相关要求。
8本工程作为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运输
储存人员培训竣工投产质保期内设备维护工程检查档案消防竣工结算工程
验收配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2.4 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及标准组织实施,各项专业工程均应达到行业
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EMS能量管理系统PCS
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9
年至今且担任过有 1 项变电站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或一项储能系统项目管理业绩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企业近三年2019 年至今至少具有 1 个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新建工程业绩及经验或一
项储能系统工程 200 兆瓦时及以上业绩及经验,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且同时具有电
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 EMSPCSBMS电池等成套供货合同业绩累计容量不低于
500MWh,。其中含 1 项单体容量不低于 100MWh 业绩。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
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等。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实施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6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
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8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
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
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由储能设备供
应商承担,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
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
料
3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
束力
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5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
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
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将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及业绩证明(主要页联合体协议
书如有,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 2288 号创新广场 C 座 508 室持上述资料的
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 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0 元/本,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地
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 299 号益
民大厦 5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wfw.xinjiang.gov.cn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出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文件澄清与
更正等通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2 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94-818281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 194 号新地园大厦 1401 室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杨猛高贤
电话:1889951709015299072080
电子信箱:410029289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投资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2 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94-81828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194 号新地园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 杨猛高贤
电 话: 15299072080
电子邮件: 4100292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