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泉中学食堂建设招标公告

大水泉中学食堂建设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130*****0008-001所属地区兴隆县
工程名称兴隆县大水泉中学食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兴隆县大水泉中学
工程地点兴隆县大水泉中学院内
建筑面积406.83 平方米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新建餐厅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95.24平方米,厨房改造111.59平方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68.705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网上发售(详见公告)
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03-02 10:00: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5-03-06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2015-03-02 1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5-03-0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6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发售(详见公告)
内容兴隆县大水泉中学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LFS[2015]004)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 兴发改字【201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大水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大水泉中学
2.2规模:新建餐厅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95.24平方米,厨房改造111.59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68.705032万元(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0日,总工期12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2日上午10时至2015年3月6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同时用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进行报名。
4.2报名须知:已注册的投标人在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企业相对人守法证明。
4.3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和施工图纸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其收据作为投标人进场投标的必要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保证开标会顺利举行,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入场准备并服从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
5.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小写:¥7,000.00)。
5.5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已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5.6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308********1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答疑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答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2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内容需要设计单位或相关专家参与的,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或有关专家到场。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5年3月2日10时至2015年3月6日17时。
招标人集中解答时间:2015年3月9日9时至11时。
招标人关于开标时间、地点作出变更的截止时间:2015年3月9日11时。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特别提示

7.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对本项目的进冀、进承施工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7.2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或无违法情况证明。
7.3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到达开标现场核验身份。
7.4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大水泉中学
招标代理: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曹方亮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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