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城镇埔北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附城镇埔北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4年雷州市附城镇埔北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湛财农综【2014】57号
批复单位 湛江市财政局
招标人 雷州市附城埔北水稻专业合作社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4年雷州市附城镇埔北农民专业合作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4年雷州市附城镇埔北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规模:3000亩农田开挖疏浚渠道工程、衬砌渠道工程、疏浚排洪沟工程、机耕桥工程、节制闸工程、闸口工程、过路涵工程、钻机井工程、机井屋工程、竣工标志牌、修建田间道路工程、供电线路及安装工程。预算造价:*******.68元。

工 期: 60个日历天。

工程地点:雷州市附城镇。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89*****210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6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雷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须交报名费100元,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9时30分。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需取得广东省水利厅的《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外市企业相应的三级资质必须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并具有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中级以上类职称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拟委派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专业的本单位在职的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要求持有水建安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委派具备省级或以上水利学会颁发的本单位在职的质量评定员不低于1人;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岗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全部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6)拟委派本项目所有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评定员)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应提供本单位所在地社保局的查询电话,否则拒绝报名)。

(7)持有企业营业执照。

(8)持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省外企业需另外提供广东省内固定设立的合法经营场所证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营场所如为租赁物业必须提供其所在地房管局经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电话,如为自有物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物业证明文件(自有物业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物业)复印件。

(10)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1)投标申请人必须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

(13)报名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方可接受报名。该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1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时间以公告时间段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提供报名资料两份,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报名资料应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建造师资质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证)复印件;

(6)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7)拟委派本项目有关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及质量评定员)的岗位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8)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

(9)拟委派本项目有关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及质量评定员),以上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

(10)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

(11)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3)投标人的《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资料复印件;(此项不要求原件核对);

(14)、外市企业相应的三级资质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5)省外的投标企业和人员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16)省外企业需另外提供广东省内固定设立的合法经营场所证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营场所如为租赁物业必须提供其所在地房管局经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电话,如为自有物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物业证明文件(自有物业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物业)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真实性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报名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人报名。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雷州市附城埔北水稻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3*****333

代理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189*****210

发布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3-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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