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排沥河道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015年农村排沥河道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武清区2015年农村排沥河道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武清区2015年农村排沥河道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联合以武水报〔2014〕113号、武财字〔2014〕235号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武清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柳河干渠下段,起止点为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长13.086km,渠道上口宽45.8-65.9m,底宽18.5-42m,边坡1:3~1:5,位于崔黄口镇和大黄堡境内。该条渠道为五十、六十年代开挖的骨干排水渠道,经过多年运行,渠道淤积严重,使其排沥、蓄水灌溉及环境等功能受到严重影响。主要表现在:渠道淤积严重,排涝能力不足。经过多年运行,尤其是最近十年降雨量偏少,渠道长期处于低水位运行,更加剧了渠道的淤积。渠道边坡不整,杂草丛生,对渠道美观及渠道输水能力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清区2015年农村排沥河道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LHGQXDZLSGJL/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柳河干渠下段(高坑水站—陈赵庄水站)清淤、堤防整修、左堤堤顶路面拆除重建、水工建筑物建设、桥梁拆除重建、桥梁扩建,以及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的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 二、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5)拟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 (6)财务能力满足监理工作开展需要; (7)近三年(2012~2014)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3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14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转8010 传 真:***-********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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