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移动式工作站采购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移动式工作站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3-02 14:31:43 | |||||
项目名称: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移动式工作站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0 | |||||
项目预算: | 692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5-03-02 14:31:43 | |||
联系人: | 秦红 | 截止日期: | 2015-03-05 14:31:43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和平里五区十号楼417室 | |||
联系邮件: | qinhong@mohrss.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15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须确保商品为原厂正品,投标单位须承诺3年质保,免费上门安装及维修。 2、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方应上传联想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方需要为该品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 4、招标单位一经发现投标单位存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将取消该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单位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 5、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6、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移动工作站 | 联想 | T440P-02 | 台 | 2 | 原厂 3年 | |
移动工作站 | 联想 | T440S-07 | 台 | 2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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