槎滘涌边路工程招标公告
槎滘涌边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槎滘涌边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仓门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76 (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本工程为槎滘涌边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栏杆、新建挡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3.2.2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的信用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5 诚信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不进入唱标环节,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7 日至2022年7月11日,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
5.2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5.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书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 日9时30分,地点: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会议室(地址:均安镇永安路1号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0元。
6.4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
6.5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接受身份验证(不接受近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上述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会的,或无法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均安网页(http://www.shunde.gov.cn/jun-an/)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仓门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环村路61号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7-********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18号(原交通中心办公楼)
邮 编:******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
附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资格审查文件、图纸、投标报价函等)
标签: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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