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采种基地建设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胡杨采种基地建设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额济纳旗林业工作站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额财购准字(电子) [2014]00069号)采购额济纳旗胡杨采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项目名称:额济纳旗胡杨采种基地建设项目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AMFY-CG-2015-001
项目预算:616000.00元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名称
货物名称
项目预算
包-1
机械设备、林木质量检验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61600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供应商必须具备质量检验检测设备或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4、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
5、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休息)到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西楼106(生态广场老政府楼),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额济纳旗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文件;
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函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作为资格审查。投标时必须携带所有材料原件,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废标论处。
四、交纳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供应商必须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额济纳旗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进账确认单回单及银行转款凭证送至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已报名的投标商如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入账户:额济纳旗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额济纳旗支行
行 号:********6710
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 18 日下午18:00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 2 日上午9:00时
地点:额济纳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额济纳旗林业工作站
采购代理机构: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 浏
电话(传真):159*****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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