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城区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改造、维修、清淤工程总承包
吉林经开区城区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改造、维修、清淤工程总承包
吉林经开区城区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改造、维修、清淤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开区城区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改造、维修、清淤工程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吉经开审批字[202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77.63%、企业自筹资金22.3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经开区部分雨排水管网、污排水管网;部分雨排水管网疏通清淤及污排水管网疏通清淤;雨水井室维修改造58座、污水井室污水井室维修改造162座;改造污水一体化泵站1座、维修雨水泵站1座(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0日—2023年08月31日,共计3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设备购置、施工、既有障碍管线改造施工、工程交付、试运行和设备调试合格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初步设计批复内所有工程内容。
2.5 项目总投资约为:3220.5万
2.6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承包人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须报发包人确认技术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额为2595.16万;设计控制价为国家收费标准的60%;施工控制价为建安费的95%(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3)单资质投标: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
3.4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3.14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9日上午8:00至2022年09月28日16:00前,通过CA锁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2.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2-********。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9月29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或低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格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联系人:张天宇
联系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9-1号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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