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航空运能引入项目需求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航空运能引入项目需求公告
一、需求单位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航空运能需求
序号 | 起运地 | 目的地 | 目的城市 | 包量舱位需求数量(吨) |
1 | 成都 | 荷兰 | 阿姆斯特丹 | 6 |
2 | 成都 | 比利时 | 布鲁塞尔 | 6 |
3 | 青岛 | 英国 | 伦敦 | 6 |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承运范围
国际空运港到港货物。
五、资质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能够证明承运能力的证明资料,如包机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航司授权(必须指定授权的航班号)等,若投标单位为航司,可不提供该材料。
(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书。
六、服务要求
(一)航班班期要求
每条航线每周班期不少于3班。
(二)舱位要求
每条航线每架次提供舱位要满足甲方发运需求,乙方提供舱位每次不少于6吨。
(三)其他要求
1.货物交接:乙方在接收甲方交发的货物时,应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同时乙方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数据进行复核,出现差异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2.异常情况处理
①遇飞机故障或航班计划变更可能影响发运时,乙方应至少交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对受影响的发运做出妥善安排;对未按计划发运的货物,乙方应协调最有效航班组织发运,并将发运安排反馈甲方,如未及时告知甲方造成货物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关延误赔偿责任。
②对因异常情况导致货物无法正常运输,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处理。
3.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应提供专业客服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接受甲方提出的各类货物运输信息查询,并在发起查询之时起24小时内回复;若转航涉及两个或多个航空公司,乙方应在发起查询之时起48小时内回复。所有回复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
4.安全要求
乙方自接收货物起,至将货物交给目的地收货人、其代理人或指定合作方签字确认期间,对货物安全负责。
乙方保证货物免受因天气、水、灰尘、损害、污染、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
如货物出现丢失、损毁、污染等,乙方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书面详述货物丢失、损害或污染等的具体细节。
货物
七、应答要求
(一)应答承运商将应答文件于2022年9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dgj_upup@163.com,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二)应答文件须具备:
1.应答承运商已阅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发布的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航空运能引入项目需求公告,并全部理解其内容。
2.对资质资料、服务要求进行逐一应答。
(1)应答承运商须提供资质资料内要求的相应资质文件;
(2)应答承运商须承诺对服务要求是否能做到无偏差。
3.应答文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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