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整体详细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整体详细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整体详细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YGZZ********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整体详细规划设计工程

2.建设单位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工程地点 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

4.招标性质 设计招标

5.工程招标范围 323.33亩设计方案整合优化设计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及重点区域项目设计。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设计要求

1.规划内容
结合整个校区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制定本校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要对重点的建筑形体进行详细布局。因此确定本项目的规划内容包括两部分: (1)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2)重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设计,空置地块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初步的规划设计。

2.规划深度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以及现状已批项目,编制整个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单元,制定地块图则:包括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公共服务设施、安全设施、市政配置设施等相关指标。

成果内容包括:说明书、图集、文本与图则。

(2)重点项目设计

根据编制的控规内容,对整个区域进行建筑形体空间关系分析,交通组织、绿化景观规划等;并对学生宿舍、文体中心等重点地段进行细化,作为整个新区的相对独立单元给予描述;编制项目设计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建筑高度、开放空间、色彩、道路景观、照明、绿化等引导内容,通过空间效果图更直观的展示片区的空间形态,引导校园建设。

成果内容包括:符合泉州市规划局审批条件、图文并茂的图册(重点区域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功能、景观、交通等相关分析图,重点区域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节点的透视图等设计说明、现状与区位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竖向规划图、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鸟瞰图)。

空置地块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初步的规划设计(含透视图、效果图、立面图等)。

三、主要工作时间要求

中标后40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学校要求的设计初稿。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同类规划设计经验。

5.项目负责人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中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分商务分和报价分)

1.商务分:(40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企业

(25分)
技术实力
15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得5分;

2.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证书的得5分;

3、具有园林绿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5分。

以往业绩
10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一项普通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专院校项目业绩得5分,承担过俩项及以上的普通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专院校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得10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文本复印件进行评分,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设计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5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两项及以上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得5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项普通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专院校项目业绩得5分;承担过两项及以上普通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专院校项目业绩的得10分。


2.报价分:(60分)

最高控制价为 18万元,最低控制价为16万元

报价分计算方式:按最低控制价16万元的60分。

最高控制价18万元到最低控制价16万元有2万元浮动,共计60分,(20000/60=333),故在16万元基准价上每增加333元减1分,以此类推。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9日9时止(因我校已放假,请投标报名者提前电话联系)

2.报名地点:图书信息中心十楼党政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3.联 系 人:张老师

4.联系电话:****-********,187-5997-5538

5.报名时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同时应提交含以下资料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须在文件袋外部正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4)拟任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同类规划设计经验的证明材料。

(5)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6)报价单。

(7)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材料)

七、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 2015年3月9日15时3 0分

2.开标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第一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需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元,于开标现场以刷银联卡转账方式交予招标单位,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此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保修期满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的。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应向学校以刷银联卡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供的规划方案通过规划审批部门审批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付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3)违反所承诺的报价和服务质量、招标文件的规定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九、付款

学校确定规划方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规划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支付剩余的40%。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3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