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西宁项目部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部水泥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西宁项目部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部水泥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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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m)备注
1钢筋混凝土管DN1500*2000740
合计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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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m)备注
1钢筋混凝土管DN1500*2000740配胶圈C30
合计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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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税额(元)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生产厂家备注
钢筋混凝土管DN1500*2000mm、壁厚15cmm740含胶圈、强度C30
合计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112-220002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EPC 项
目需采购一批钢筋混凝土管,采购钢筋混凝土管资金使用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以确保本
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采购范围
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m)
备注
1
钢筋混凝土管
DN1500*2000
合计
740
740
1.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钢筋混凝土管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
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量为准。
2、钢筋混凝土管限定品牌:不限。
3、到货地点: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现
场指定地点,由卖方负责卸车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中所要求的
到货期限为准。
5、技术要求:
5.1、钢筋混凝土预制排水管所使用混凝土指标及性能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通
用硅酸盐商品混凝土标准》(GB175-200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02)、《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GB/T 50082-2009)等国家标准(如标准被修改,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5.2 卖方供应的钢筋混凝土管必须经买方取样检测、验收,保证是合格产品,必须
提供原厂同批次钢筋混凝土管的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相关资料应齐全、真实,
并加盖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和送货单。
5.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材料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
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和国家或行业规范时,卖方应按买方月(或批次)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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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计划表中所规定的到货日期内补充或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
产品报废或返工的费用。
注:钢筋混凝土管指标及性能除了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外,同时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
和设计的技术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报价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
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 100 万
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报价
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应具有钢筋混凝土管的供货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
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报价人。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报价人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
目投标。
5、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
6、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7、报价人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注册,通过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中国电建股
份公司或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的合格报价人可自北京时间 2022 年 0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5 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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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期 间 登 录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招 标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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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powerchina.cn)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报价。招标文件为中文电子
版,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 0 元。
五、报价
报价文件于 2022 年 07 月 17 日 10:00 点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
//ec.powerchina.cn)上传。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pdf 扫描件和可编辑的 word 或 Excel
文档)压缩后上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和中国电建设备
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入围方式,并同时与多家签订采购合同。
2、报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承担报价人
在报价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由招标机构组织内部开标。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 系 人:陈丽伟 18237805355
九、监督机构
投诉部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投诉电话:0591-87720935
2022 年 0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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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询比价报价函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16112-220002
报价人:
根据我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
EPC 总承包项目部需要,拟采购一批钢筋混凝土管,为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你公司根据要求报价,并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
务必保证报价的准确性。
一、 采购清单
序号
1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m)
备注
钢筋混凝土管
DN1500*2000
合计
740
740
配胶圈 C30
说明: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钢筋混凝土管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
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量为准。
二、技术要求:
见询比价公告。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
无预付款。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办理《材料结算单》,
并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 100%本期供货款、税率 13%)、
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鉴定书、质量保证书等)
后,买方将 95%货款以电汇转账或使用金融工具(包括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 E 信通、农行
E 账通、中行融易信、工行云链、招行付款代理、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方式)等
非现金方式(买方贴息)支付给卖方。
2.最后一笔 5%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
3.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3.1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
税发票,并由买方财务人员查验无误或认证成功,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拒绝
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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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3.2 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
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3 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
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
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3.4 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必要时,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
所需资料。
3.5 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税号:9163 0106 MABQ C1KK XN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环城北路“双创”基地办公大楼六楼
电话:0971229233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宁市湟中区支行
银行账户:2036 3012 2001 0000 0451 731
3.6 卖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
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
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的依据和要求:
(1)投标人根据市场价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产品的材料价
格、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装卸费(货到项目部指定地点,由
卖方负责卸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
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3%)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国家
及西宁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卖方不得以材料价格上涨
停供,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
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国家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
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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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
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招标数量为估算量,仅作为此次招标评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实
际供应数量与招标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报价人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因素。
2、报价人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
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3、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有效期 90 天。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对于各报价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
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
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五、到货时间:
以买方通知为准。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的《材料供应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内将物资
运抵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EPC 总承包
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在买方通知其终止材料供应时结束材料的供应。如果卖方没有
按时交货,将按本合同 “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并由卖方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到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
EPC 总承包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钢筋混凝土管由卖方负责卸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定地
点。
六、报价时间:
本次采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进行询价,该报价单作为后续合同谈判的主要依据,上述报
价资料请在 2022 年 09 月 17 日北京时间 10:00 时前将报价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
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扫描件报价单金额一致
(注:系统在线填报是以万元为单位,金额不一致将予废标),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七、卖方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无论何种原因,
卖方必须按买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若卖方未按买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足
量供应,每逾期一天交货,卖方同意每天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若逾期超
6 / 9
过 5 天,卖方应向买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批次物资总量价款的 20%;另买方有权通过
其它渠道另行采购,所增加的材料采购成本差额部份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并造成买方停工待
料或影响买方工程进度的,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也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终
止此合同,买方保留其它损失的追诉权;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2、若卖方所供的物资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
卖方承担。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3、由于质量、计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买方对该批物资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
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4、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买方对卖方业绩追踪考核后确认不合格;或产
品质量经送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卖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卖方给买方造
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而卖方无条件接受。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5、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
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卖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6、如果买方对同厂家相应产品上涨或下跌的价格以及供货时间不能接受的,买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供应货物。对此,买卖双方无任何异议。
7、由于因卖方以上等因素造成的合同终止,以及卖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买方有权
没收卖方质保金与未结算货款。对此,卖方无任何异议。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 系 人:陈丽伟 18237805355
2022 年 09 月 08 日
删除[刘炜-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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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刘炜-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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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表
项目编号 :
单位:元
不含税
含税单价
税额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元)
(元)
(元)
(元)
(元)
DN1500*2
000mm、壁
m
740
钢筋混凝
土管
厚 15cm
合计
含胶圈、
强度 C30
1.1 交货单价为卖方将钢筋混凝土管从生产厂家运到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
期)EPC 总承包项目部施工现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其中包含了产品的材料价格、损
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风险费、税费等卖方在
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并提供增值税专 用
发票(税率 13%)。卖方不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
1.2 合同数量为预计用量,具体供货及结算数量以最终买方通知供应并验收合格的数量
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钢筋混凝土管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要求调高单价。
合同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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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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