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246评价水平井40钻机钻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乾246评价水平井40钻机钻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YT-*******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名称:乾246评价水平井40钻机钻井工程施工项目概况:乾246区块评价井水平井钻井,费用包含除套管、随钻技术服务费外的其它费用,预计工作量18口,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拟选用ZJ40及以上型号钻机9部,Z40以上型号钻机执行ZJ40钻机土地定额标准。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中标人数量: 按照中标候选人次序,根据满足需求的钻井队伍数量,确定中标人。  工作量分配原则:  第一轮中标人按中标顺序确定工作量,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按上轮完井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工作量。未参加上轮选择的中标人,按中标顺序依次排在上轮施工队伍后选择本轮工作量。 2.2 施工地点:吉林油田公司所属乾安采油厂。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0日历日或至预计工作量提前完成时止。   2.4 项目执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0日历日或至预计工作量提前完成时止。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JLYT-ZBZX-2015-FW-025的招标文件。  2.6 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附件4 技术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市场准入要求:3.2.1投标人要求具有有效的中油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或3.2.2无有效的中油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办理的;3.3 投标人拟投入的钻井队伍资质要求:3.3.1中石油内部企业拟投入的队伍具有有效的中油集团公司钻井施工资质;或3.3.2非中石油内部企业拟投入的队伍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取得在吉林油田自营区施工的有效的中油集团公司钻井施工资质;或3.3.3 经吉林油田公司初审合格并已申报到总公司待批复的队伍(初审合格的队伍,须提供吉林油田公司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和非*条款进行承诺;  3.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骗取、虚假中标和违法犯罪等劣迹;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3-03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3-07 16:00:00.0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7日(周末不休),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  4.3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4.3.1每一个标段的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向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企业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我中心不接受现金存款、ATM、个人网银、和POS机,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中注明“项目、标段名称及汇款用途”;  4.3.2投标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到款情况;  4.4任选如下两种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4.1直接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携带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电子版招标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字典编码申请、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书面资料,自备U盘到招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地直接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4.4.2电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电子邮件,把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电子版招标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字典编码申请、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书面资料的电子扫描件,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标书发售联系人(此打包文件必须按此命名规则标注:****公司-****项目)  附件7《电子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此表必须电脑填毕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3-23 09:0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3号开标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5.4 投标保证金5.4.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5.4.2 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中石油内部企业执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乾246区块评价水平井钻井施工(025)投标保证金”。5.4.3 投标保证金须在每月26日前汇到指定账户,逾期责任自负。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 2015-03-23 09: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3号开标室
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iang-shua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账号: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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