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A1路路面改造(含人行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A1路路面改造(含人行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
开标时间:2015-03-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A1路路面改造(含人行道)工程(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15]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州市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A1道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55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起于南通大道,路线向东南方向延伸经新岐路、马腾路等主要道路,止于省道203线,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 日 9 时 00 分至 2015 年 3 月 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如有)、施工图纸(如有);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
4.3.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3月17日10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进行。
备注:(1)根据侯建综[2014]15号文规定,投标人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使用百宝图电子标书生成器并更新到最新版本后制作(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x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可参照闽侯招标网的《闽侯县房建、市政项目电子招投标正式运行业务办理指南》完成。因未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生成器制作的电子标书,造成开标失败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加盖电子印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的光盘及网络匿名的报名号(需提供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网络匿名报名号,一份同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一份现场提交),并保证光盘和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闽侯县甘蔗镇街心路150号 ,邮编: 350102 ;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林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李珏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51*****1000004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话: ****-********
地址: 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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