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S招[2015]尤001号
开标时间:2015-03-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医院
所属地区: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尤溪县医院作为招标人就尤溪县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MHS招[2015]尤001号
2、项目名称:尤溪县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
3、招标内容:尤溪县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和试运行、验收开通、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售后维修服务等。设备要求详见招标一览表。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投标人需提供高压开关柜、变压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尤溪县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项目的供货保证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经过福建省电力监督委员会备案的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获取标书: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2015 年 3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购买招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5 年 3 月 25 日 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1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5年3月24日17:00之前汇达指定帐户;
11.2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尤溪县医院新建外科综合楼配电室建设工程项目”。
1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万元人民币(¥60000元)。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有疑义的应在2015年3月7日17时00分前提出,招标人在2015年3月9日17时00分前作出答复。
12.2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2015年3月9日17时00分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3.1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2015年3月9日17时00分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13.2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医院
联系人: 周科长 电话:139*****969
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蒋 电话:136*****297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鼎城9幢1单元1102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联系电话: 0598-*******
联 系 人: 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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