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供电局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车辆租赁框架招标公告
黄埔供电局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车辆租赁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黄埔供电局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车辆租赁框架招标经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立项审批批准,实施单位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黄埔供电局,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州市
2.2项目概况:广州黄埔供电局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车辆租赁框架招标项目进行实施。
2.3计划服务期限:2015年4月1日起至 2016年3月31日止。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提供满足招标人所需的车辆驾驶服务。
2.4招标范围:广州黄埔供电局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车辆租赁框架招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3个标段,每个标段 1名中标人。(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自有汽车租赁”。
3.2能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能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4提供的车辆符合政府管理部门的车辆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相关证明)。
3.6非联合体投标。
3.7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8投标人在以往履行服务未出现超过10次投诉问题(查证核实)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3.9提供的服务出现过投诉,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州供电局的验证。
3.10提供的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3.11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服务质量而造成影响生产工作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州供电局的验证。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3号楼2层(即珠江宾馆3号楼2层)投标报名。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一式一份,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并盖公司章。(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3)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黄国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3号楼2层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传 真:***-********
7.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请拔打***-********。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日
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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