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单位决算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渔业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农业、水利、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承担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营销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科技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实施农牧渔产品加工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负责绿色农牧渔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认证和保护工作。指导划定农牧渔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水利、渔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7.负责农业和渔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种子、种苗、兽药、饲料及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种畜禽、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法规宣传。依法查处涉及农业、水利、渔业的违法行为。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农业自然灾害和水旱灾害防治等相关要求。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水利工程运行和农牧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情防控、监测,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水利、渔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1.负责水政水资源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和跨区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资源保护与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文和农村水利水务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12.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水务设施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编制、审查、指导和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工程的规程、规范。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农业科技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初核工作。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拟定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5.承担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建设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挂区农办秘书科牌子)、计划财务科、农经科、产业指导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水利科、渔业科、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702.09万元,支出总计5702.0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253.41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因新冠肺炎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8.5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15.94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44.91万元,主要用于美化环境,垃圾分类支出;4、农业农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58.01万元;5、水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2.16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7.0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02.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70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0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0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13万元,占62.31%;项目支出2,148.97万元,占37.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02.09万元,支出总计5702.0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53.41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因新冠肺炎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8.5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15.94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44.91万元,主要用于美化环境,垃圾分类支出;4、农业农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58.01万元;5、水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2.16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7.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执行中发文下达乡镇的资金未统计进本年预算执行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41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因新冠肺炎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8.5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15.94万元;3、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44.91万元,主要用于美化环境,垃圾分类支出;4、农业农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58.01万元;5、水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2.16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7.0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2.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15万元,占12.88%;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50.54万元,占0.89%;城乡社区(类)支出268.36万元,占4.71%;农林水(类)支出4,130.80万元,占72.4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08.25万元,占8.9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万元,占0.18%;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570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执行中发文下达乡镇的资金未统计进本年预算执行数。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离休人员离世,丧葬补助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11.74万元,支出决算为37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转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调减136.4万元,此部分费用通过社保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为省补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未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85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1948.12万元,实际预算完成率为77.7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04.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业务费为执法经费,厉行节约原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4.5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提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12.80万元,实际预算完成率为73.26%,其中肥药工作经费等执行率较低。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14.00万元;2、按照实际工作变化情况,预算调减11.00万元;3、农产品质量监测按实际发生批次结算。该项目实际预算完成率为80.5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1.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法项目较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1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100.00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705.00万元,年中预算调增34.00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99.9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4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2231.60万元,其中市补资金增加491.4万元,年中预算调增1111.00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73.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10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23.45万元,年中预算调减58.2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81.7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使用的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我局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462.66万元,年中预算调调增376.00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87.7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57.80万元,支出决算为5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2124.05万元,年中预算调减513.74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99.6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养老等基数调整变化。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870.00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养老等基数调整变化。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5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预算调减4.00万元,待移交桥梁病害维修按实际结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指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下达的资金为97.45万元,该项目实际执行率为63.79%,受疫情影响,农业水价改革等项目实施受影响。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为市补资金,未纳入我局年初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88.05万元,支出决算为50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该项目为其他部门调整,未纳入我局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3.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8.5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占27.2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4.36万元,下降93.07%,主要原因是1、2020年度更新业务用车一辆,购车费用为12.94万元;2、车辆更新,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占72.7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39万元,下降32.63%,主要原因是审计要求,本年购买食堂工作餐券费用列入办公费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25.4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工作往来单位的工作餐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累计29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工作往来单位的工作餐支出。接待29批次,29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88.14万元,支出决算为3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项办公费用开支;比2020年度减少13.85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工会疗休养活动。其他无异常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3.7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事业单位车改,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1个,涉及财政资金7366.53万元,自评覆盖率27.5%;部门评价项目无。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总体自评结果得分96.9分,项目程序完整、规范,其中11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评价,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社会经济效益增加明显、环境效益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政府除了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平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了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有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3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除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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