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项目预算(元) |
1 | 个人防护装备 | |
2 | 抢险救援器材 | 958430 |
3 | 灭火救援器材 | 515450 |
4 | 通讯对讲器材 | 240000 |
5 | 多功能综合训练器 | 40800 |
6 | 消防业务警用车 | 246000 |
7 | 消防监督器材 | 374970 |
8 | 火场侦查无人机 | 68334 |
合计 |
注:详细配置要求、数量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消防产品生产型企业或其经销商;
3、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的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后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有意向的供应商也可以从http://www.als.gov.cn/zfcg阿拉善政府采购网站上的“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6个月内纳税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4、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银行资信证明;
*7、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能够真实反映经销商近两年来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等(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此项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开标时必须提供,供专家评审);
*10、如是经销商须提供主要产品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原件(此项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供专家评审);
*11、一、二、三包的生产厂家在近五年内未被列入黑名单;
12、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质证明。
报名时需携带标有“*”资质的原件(除第9项外),以上全套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供报名时使用。投标时必须携带标有“*”资质原件,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无效投标论处。同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阿拉善盟、旗(盟分院预防处,三旗院预防科)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如未按规定提供查询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一包15000元、二包10000元、三包5000元、四包3000元、五包400元、六包3000元、七包4000元、八包700元。投标企业必须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出具的回单送至阿拉善盟财政局非税科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已报名的供应商如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或开标时不携带资质原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入:阿拉善盟财政局非税专户
账号:150*****5935
行号:********3025
开户行: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土尔扈特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日17:30分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8:30-9:00时
地点: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阿盟工商局东楼二楼东侧)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传真):****-*******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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