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用地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化工园区棋盘区域裕嘉色酚及清洁能源项目用地回填工程项目施工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YZB-2015-HGYQSG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化工园区棋盘区域裕嘉色酚及清洁能源项目用地回填工程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编号为吉龙发改备字【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回填土方550000立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龙潭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及吉林市外埠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均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上午9点00分,提交到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施工5万元。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招标人:吉林化学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 丁昕彬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世贸广场3号楼A座4楼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钟岩
日 期: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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