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分公司外墙指示灯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车辆分公司外墙指示灯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2-09-13
公告编号
WB(非招)-2022WH-W-153
截止日期
2022-09-20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外墙指示灯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316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物料编码:C******* 物料名称:外墙指示灯 型号:AD17-36MCF 数量:20件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上海天逸电器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外墙指示灯产品生产厂商;2.天逸公司生产的车门指示灯等产品已在上海地铁2、3、8、14、16等多条线路上广泛的应用,本次清单产品为车辆分公司1号线车体指示灯维护所需备件。3.天逸公司为车门指示灯、集合式指示灯的专业生产厂家,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行业。清单内的产品为申通地铁定制产品,因各品牌产品尺寸结构和设计要求不同,需求的产品要与整个车体系统设计相符合,非本线路品牌、系列产品不能互换,备件更换需与原品牌保持一致。4.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单一来源方式操作。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天逸电器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司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地点:上海市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受理电话:021-***************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墙指示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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