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2年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1019259569807298560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2年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1019259569807298560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2年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2-TF-*****),比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2年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主要提供特种设备(吊车)租赁服务,使用地区主要为南宁市范围,无线通信设备安装等业务使用。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比选人将与中选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按订单方式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吊车车型

预估采购台班数量(台班)

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中选人数量

中选份额

1

大车(25吨)

70

12.6

1名

100%

2

小车(16吨)

70

9.1

3

合计

140

21.7

备注:

1)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以上预估业务量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参选人报价时须考虑风险。

2)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下一次公布特种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结果为止,预计采购期为1年。如协议届满后本项目采购额度未执行完毕,则双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合作考核表》考核情况协商续签协议至额度执行完毕为止;如在协议执行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合作考核表》存在考核不达标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属于违约情形。

1.6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参选人的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吊车车型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台班/元)

1

大车(25吨)

台班/元

1800

2

小车(16吨)

台班/元

1300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企业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1.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2.1.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或分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9日17时3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中心。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交费方式: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开户名称【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10 6020 0013 0003 2034 0】

4.6 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tfzb@1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 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3参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1:覃振祝 电话:189*****652

联系人2:陆秋云 电话:181*****229 电子邮箱:lqy3229@163.com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gxtfzb@163.com

比选代理机构: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2913

,广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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