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薪火相传专题片拍摄(宣教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薪火相传专题片拍摄(宣教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薪火相传专题片拍摄(宣教处)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最高限价(元):1,28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薪火相传》百集系列纪录片以全国585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及其所展示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表现对象,运用电视艺术形式,精彩展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丰富馆藏资源及其所荷载的光辉历史画卷,充分反映基地作为党、国家、民族道德高地和精神殿堂的重要地位,充分反映基地对党史、人民军队历史、共和国建设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的生动呈现,充分反映基地对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采购内容
供应商需独立完成我省4家2021年获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拍摄专题片拍摄工作。视频制作要符合已播出的《薪火相传》系列记录片质量要求,且必须通过央视的发布审核。同时供应商还要通过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网络媒体平台、商业网站以及省、市各级媒体对本次拍摄的《薪火相传》记录片进行全方位推广,要求参与推广媒体不少于10家,总收看人次不少于1000万次。供应商还须为每部记录片的推广宣传情况,提供权威的大数据传播分析报告。
1、系列记录片需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网络专题展示以及新媒体推广;
2、系列记录片宣传推广期间,提供舆情监测和传播力分析报告。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三、项目目标
1.创作一批高质量作品。
2.深度挖掘辽宁红色基因。
3.海量媒体参与宣传推广。邀请国家级媒体、知名商业媒体、地方媒体对系列纪录片进行推广展示,宣传形式多样,宣传成果丰硕。
4.传播影响力分析报告。对系列记录片宣传推广进行大数据跟踪,提供传播影响力分析报告,为今后宣传及推广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
四、质量要求
1.要求系列纪录片制作精良,通过央视的发布审核;
2.视频网络推广以国家级媒体平台为主,省、市以及自媒体为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执行人员不少于10人。
五、行业类别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大厦16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地址: 和平南大街4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泽川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泉园二路42号(2-4-2)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里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泽川基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修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