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销综合管理系统》--《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及《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升级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销综合管理系统》--《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及《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升级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XFH2022-09-13)
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销综合管理系统》--《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及《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升级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峰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销综合管理系统》--《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及《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SXFH2022-09-13
三、项目内容: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销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及《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系统开发及集成。
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市区自来水生产供应,按照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汾市城市管理局和临汾市财政局要求,对自有营销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后,具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及污水处理费电子票据等相关功能。
四、参与询比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六、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北京时间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郭村新村二区27号楼26号商铺。
七、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
2、询比地点:山西峰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89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峰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郭村新村二区
27号楼26号商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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