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龙舟坪片区清江水系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前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阳龙舟坪片区清江水系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前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n长阳龙舟坪片区清江水系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拟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前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n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n2.1、工程名称:长阳龙舟坪片区清江水系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前期服务项目。
n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坪村、津洋口村、何家坪村。
n2.3、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资金。
n2.4、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建设长阳龙舟坪片区清江南岸生态岸线7.812公里,清江两条支流(马家溪、白氏溪)入江口处生态护岸2.33公里,清理清运沿河废旧构筑物0.5万方,场地修复1.2万平方米,建设沿江截污干管1.815公里。
n2.5、招标范围:完成长阳龙舟坪片区清江水系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初勘、详勘)、专题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洪水影响评价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报批及相关评审工作等。
n2.6、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4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
n2.7、质量目标: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深度达到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n3.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n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3.4、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n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需上传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若证明材料无电子章,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n3.6、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n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
n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
n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n4、招标文件的获取
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n5、投标保证金
n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n6、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7、开标
n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n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n8、发布公告开始时间
n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9、公告发布媒介
n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上发布。
n10、联系方式
n10.1异议联系人:李伟
n异议联系电话:135*****606
n10.2招标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n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n联 系 人:杨浪
n联系电话:152*****449
n10.3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n联系人:李伟
n联系电话:135*****606
n10.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联系电话:0717-*******
n10.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n联系电话:0717-*******
n10.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nn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2022年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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