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预防医学会关于举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研讨班”的通知
宁波预防医学会关于举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研讨班”的通知
甬预会〔2013〕7号 宁波预防医学会关于举办“慢性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卫生系统相关机构专业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更好地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和示范区创建,以及提高应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考核的能力,宁波预防医学会定于2013年5月6日至5月8日在宁波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研讨班”(项目编号:2013-12-07-159(国))。凡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的学员,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10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 1、慢性病预防控制对策; 2、社区卫生诊断; 3、死因、慢性病报告和行为危险因素监测; 4、肿瘤登记与报告; 5、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及示范创建; 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管理; 7、慢性病患者的自我管理; 8、重性精神病的社区管理; 9、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内容和指标的解读; 1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经验介绍和亮点挖掘。 二、参加对象 市级和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时间和地点 2013年5月6日-8日,5月6日上午9:00开始报到,下午13:30正式培训。 地点:宁波甬港饭店(宁波市江东区甬港北路8号,总台电话:0574-********)。 四、其它事项 1.会务资料费650元/人,差旅、住宿费自理。 2.联系人:崔军(139*****362),电子信箱:cuij@nbcdc.org.cn。纪威(135*****533),电子信箱:jiw@nbcdc.org.cn。固定电话(传真):0574-********。 3.请参加学习班的人员务必填写培训班回执(见附件),并于4月26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返回(请首选电子邮件),工作人员收到回执后会与你联系确认,如无工作人员与你联系,请确认回执是否发送成功。 宁波预防医学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研讨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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