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预防医学会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预防医学会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
甬预会[2007]28号文件《关于转发浙江省预防学会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已于2007年9月10日发出,文件要求各单位会员根据省预防医学会的通知,做好会员的重新登记工作(省预防医学会的文件详见http://www.zpma.org.cn/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233)。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2月29日前做好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重新登记工作。

联系人:金永高
联系电话:********138*****080


宁波预防医学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学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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