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汉阴县涧池镇枞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汉阴县涧池镇枞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汉阴县涧池镇枞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11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M-HY-2022-0011
2、项目名称:汉阴县涧池镇枞岭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44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汉阴县涧池镇升级改造产业道路1.184km,新建沥青道路0.626km,生态停车场1处、移动公厕1处,架设庭院经济廊架160m、铺设滴管管道2000米;铺设污水管网100米,新建变压器1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28 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8日00时00分(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6 号) 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年9月14日8时00分起至2022年9月20日18时00分止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11时00分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下载文件:供应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项目编码以:SXDM-HY-2022-0011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阴县涧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培
地址:安康市汉阴县涧池镇老街100号
电话:131*****1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烨
电话:159*****26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凯旋广场D座509室
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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