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定点机构公开采购公告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定点机构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及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为了提升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结合兴山县农民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兴山县农业农村局计划公开采购确定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建立定点库,现就公开采购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次公开采购5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定点机构(具体数目在询价采购程序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建立兴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定点机构库,承担兴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要有农民培训、技能培训等资质和经历,且承担相关培训任务时,质量较好,信誉度高,能按时按质完成规定的任务,服从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配合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一个班次装订成册的培训档案(评审过后会原样退还);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及方式
???????1、兴山县农业农村局组成5-7人的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实行百分制评分,计算平均分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为合格,根据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最终确定的定点机构数目,按最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纳入定点机构库;
???????2、此次公开采购确定的培训定点机构有效期为二年(如有违纪违法受到处罚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承担农民科技培训任务的除外),承担2022年、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3、采购人与定点库中的培训机构按培训班次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各自的权责关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涉及到各行业部门牵头的培训任务,由各行业部门在定点库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委托开展培训工作;
???????4、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对定点机构进行综合考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培训不力、进度缓慢、转包培训任务、培训学员评价低下等问题,考核分数低于85分的,直接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五、采购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及送交地址
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整为公开采购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送交地点为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3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采购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20日上午10:00分,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七、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联系方式: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兴山县农业农村局3107办公室。联系人:韩宝玉 联系电话:0717-*******
九、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

附:兴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定点机构评审内容及标准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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