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维吾尔医医院购买中药饮片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维吾尔医医院购买中药饮片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购买中药饮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X-2022-048号
项目名称:购买中药饮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
最高限价(元):******.4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供货(按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须提供经年审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代表到场参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提供近三个月(6、7、8)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6、7、8)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6、7、8)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6、7、8)依法缴纳税收资料);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开标现场查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提供有效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投标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处下载《策勒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并将《策勒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如实填写后加盖鲜红公章以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形式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6发送至*********@qq.com邮箱,逾期发送的将拒绝投标。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石榴花社区经五路2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石榴花社区经五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留金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为:批发业。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策勒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策勒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银座9楼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03-********
普通附件: | 策勒县政府采购报名表.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中药饮片项目.doc |
标签: 购买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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