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燕港(集团)富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万家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招商公告
关于河北燕港(集团)富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万家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河北燕港(集团)富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万家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项目进行处置,为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市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推介信息。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 | 债权人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元) | 利息(元) | 抵押和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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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燕港(集团)富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人民币 | 472,000,000.00 | 200,126,907.55 | 担保人河北燕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魏翰莹,抵押物为御灏府项目218亩土地 | 正常经营 |
2 | 河北燕港(集团)富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人民币 | 178,000,000.00 | 75,471,588.02 | 担保人魏翰莹,抵押物为御灏府项目218亩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1号楼1-9层、19号楼1-9层、4号楼1-28层、5号楼1-28层,河北燕港(集团)富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股权质押 | 正常经营 |
3 | 河南万家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南阳 | 人民币 | *********.00 | 94,912,266.67 | 抵押物为4.30万平方米土地,5栋在建工程面积11.24万平方米。保证人为邢清鑫、潘聪慧、邢万里、邢超 | 正常经营 |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处置合作意向,我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处置程序。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标签: 不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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