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25破1号青海高原雪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一案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2017)青25破1号青海高原雪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一案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蚌埠得力橡塑五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8月22日裁定受理债务人青海高原雪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原雪公司”或“债务人”)破产一案,并于2017年8月23日指定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青海高原雪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资产,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2.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开展相应的尽调工作。
3.目前高原雪公司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是否能转为和解程序、转为和解程序的时间、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的时间以及意向投资人能否成为和解投资人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正式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本次招募不对外公开投资底价。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青海高原雪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南大街(绿洲南路48号) |
法定代表人 | 屠胜芳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7480万元 | ||
经营范围 | 肉制品销售(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分装),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分装),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分装)、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饼干、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零售,对外贸易,牛羊肉收购、屠宰加工。 | ||
成立日期 | 2008年4月7日 | 登记机关 | 青海省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股权结构 | 陈芹燕出资1795.2万 占注册资本的24% 杨广宇出资1496万 占注册资本的20% 屠胜芳出资1309万 占注册资本的17.5% 鲁洪琴出资774.928万 占注册资本的10.36% 郑永贵出资703.12万 占注册资本的9.4% 赵献伟出资374万 占注册资本的5% 海南州高原雪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资374万 占注册资本的5% 虞珠莲出资212.432万 占注册资本的2.84% 屠胜生出资188.496万 占注册资本的2.52% 朱光明出资149.60万 占注册资本的2% 朱巨敏出资103.224万 占注册资本的1.38% |
三、债务人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清产核资后,高原雪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一)未抵押财产
1.构筑物
(1)道路地坪;(2)羊圈;(3)彩钢大棚;(4)围墙;(5)透风
墙;(6)挡土墙;(7)大门;(8)旗台旗杆。
2.电子设备
主要包括媒体科普阅览屏、台式电脑、小太阳、电风扇、暖风机、监控终端主机、碎纸机、打印机、扫描仪、单反相机、摄像机等38项。
3.家具用具
主要包括单人皮沙发、三人皮沙发、皮面弓椅、会议桌、办公桌、
老板台、铁皮文件柜等49项。
4.在建工程
系债务人与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投资修建的公共租赁房工程,建筑面积7416.5㎡ ,工程主体完工。
(二)抵押财产
1.房屋建筑物
(1)办公楼:框架结构三层;(2)燕麦加工、牛羊肉联合加工车间:钢结构;(3)配电室:混合结构二层;(4)车间(冷库电梯间):混合结构三层;(5)冷库:混合结构;(6)羊屠宰车间:混合结构二层:(7)羊屠宰车间(上料):混合结构一层;(8)牛屠宰车间:混合结构一层;(9)仓库:砖木结构一层;(10)食堂宿舍:混合结构二层;(11)车库:混合结构一层;(12)机修车间及锅炉房:混合结构一层;(13)宿舍楼:混合结构二层;(14)后门门卫室:砖木结构一层;(15)大门门卫室:混合结构一层;(16)环保设备房:彩钢夹心板结构;(17)厕所:彩钢夹心板结构。
2.机器设备
主要包括热收缩包装机、立式自动包装机、喷码机、螺旋式上料机、混合机、除尘风冷粉碎机、奶茶021速溶麦片生产设备等180项。
3.土地使用权
位于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南大街,宗地面积*****.2m,土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四至:东至黄河南大街、南至青海湖药业公司、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恰卜恰兵站。
根据青海五联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五联评字(2018)1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高原雪公司上述财产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8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748.04万元,其中有财产担保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791.16元,无财产担保资产的评估价值为956.88万元。
特别说明:上述评估结果已经超过有效期,管理人正在重新组织评估,意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咨询,也可自行开展尽职调查。
四、债务人负债情况
在债权申报期间,共有37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共计*********.6元,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编制了债权表,确认33位(36笔)债权人的债权(截止2022年7月26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后续核查,管理人对债权表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债权人、债务人对更新后的债权表中记载的33位(36笔)债权均无异议,债权总额为*********.16元。无争议的债权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享有********.82元担保优先债权1笔,完么项欠等11人享有职工债权共计******.98元,屠胜芳等24名债权人享有普通债权合计********.36元;申报的37笔债权中,管理人对债权人青海省华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80元和虞珠莲申报的********.21元债权暂缓确认,对债权人青海二毛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00债权不予确认、对债权人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申报的*******.00元债权另行处理。管理人已根据《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提请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担保债权金额、职工债权金额、普通债权金额。
五、资产瑕疵及风险点说明
1.高原雪公司与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投资修建的公共租赁房工程,建筑面积7416.5㎡,该项目现阶段主体完工,仍属于在建工程,因建设年限较长,存在继续施工难度加大及相关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2.高原雪公司现有资产状况较为复杂,资产均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债务人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本公告对高原雪公司基本信息披露外,意向投资人应对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3.高原雪公司80%以上资产已经抵押给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投资人需要准备方案以解决资产解押事宜。
上述提示为管理人目前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但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无遗漏且完全正确的。
六、公开招募流程
(一)报名期限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的《投资人报名表》。
2.主体资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企业情况、经营业绩、企业实力等介绍),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和解投资,并且在必要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5)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6)联合投资人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
(7)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原件)应向管理人邮寄提交,一式五份,并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
管理人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2号力盟101大厦15楼
联系人:李函蔚
联系方式:183*****919
管理人邮箱:********@qq.com
(四)缴纳投资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1.报名人在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后,应向管理人缴纳 300 万元的意向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
2.报名人后续若不愿参加高原雪公司和解投资人遴选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提交书面的终止函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
(五)其他
1.报名人在报名后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投资方案》以便参与后续正式的投资人遴选。
2.因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后续正式的投资人遴选、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清算转和解方案、和解计划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和解计划以前,存在处置方向调整的可能性。管理人和债务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广大债权人利益为条件,有权调整和解招募方案或者直接否决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如出现影响高原雪公司和解的重大事项或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变更、中止、终结投资人招募。
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高原雪公司破产和解。
管理人联系人:
李函蔚律师,联系方式:183*****919
青海高原雪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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