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2-09-14

债务企业名称: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7,902.60万元(截止2022年8月31日)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持有对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两笔债权,截止2022年8月31日,债权总额为7,902.60万元(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2022年8月31日之后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依合同约定和生效裁判文书计算;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生效裁判文书计算为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债权本金

资金占用费/利息

违约金

诉讼费用

合计

1

长安铁塔&正佳项目

806.72

75.04

812.14

16.56

1,710.46

2

长安铁塔&三洋项目

5,200.00

223.67

752.61

15.86

6,192.14


合计

6,006.72

298.71

1,564.75

32.42

7,902.60

债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长安铁塔&正佳项目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人山东中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青州市综合商务区、长深高速公路“中晨大厦”项目在建工程9-21层(面积共计*****.65平方米,土地权证号:青国用(2013)第*****号)设定抵押,2019年8月23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鲁(2019)青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中晨大厦”项目在建工程1-8层(面积共计11,004.43平方米)及分摊土地使用权(土地分摊面积3233.74平方米,土地权证号:青国用(2013)第*****号)提供第二顺位抵押。 2019年8月23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鲁(2019)青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2、股权出质人山东量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享有的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该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96.3%)及派生权益设定质押,2017年4月27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内资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号为:(潍)内资股权登记设字[2017]第******号)。

3、质押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青州益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份额4100万份及其附属权益提供质押担保,2017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证券质押登记,取得《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如下表:

编号

一码通账户号

出质人证券账户

证券代码

质押证券简称

质押证券数量

ZYD******

190*****3086

B*********

*****

青州优07

41,000,000

4、连带责任保证人:山东中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文军、赵淑华、李吉国;

(二)长安铁塔&三洋项目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人张淑玲、张魁:以其所有的位于青州市红箭路193号青云紫府一期4处商业房产共1,157.41平方米设定抵押,2017年11月6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为:鲁(2017)青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2、抵押人青州市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青州市驼山南路5151号松林苑办公综合楼14处商业房产共1,760.70平方米抵押,2017年11月6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为:鲁(2017)青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3、抵押人山东大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青州市云门山北路828号书画艺术城17处商业房产 共计1,419.63平方米抵押,2017年11月6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为:鲁(2017)青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4、抵押人山东中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青州市综合商务区“中晨大厦”项目1-8层建筑面积共计11,004.4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抵押,2017年11月6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为:鲁(2017)青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

5、股权出质人青岛鑫海岱物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61.5万元/万股的股权及派生权益设定质押担保2017年11月6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私营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编号为:(潍)私营股权登记设字【2017】第******号。

6、连带责任保证人:青州大易置业有限公司、张文军、赵淑华、李吉国。

二、主要债务人情况

1、主债务人--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04月14日,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潍徐北路17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65*****XH,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张志伟,注册资本:22,60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角钢塔、钢管塔、组合跨越塔、钢结构、输电线路金具等电力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及提供相关试验、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保证人--青州大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法定代表人张淑玲,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93*******,住所地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东坝会展中心(*****公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全资控股股东为山东大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目前正常经营。

3、保证人山东中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3日,住所位于青州市谭坊镇涝洼村,法定代表人张文杰,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东为1个法人股东和1个自然人股东,其中:法人股东中晨圣维出资7,525万元,占比94.06%;张文杰出资475万元,占比5.9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该公司已先后投资开发了青云紫府一、二、三期、隆客商城、富贵牡丹园、雍和府南区、雍和府北区、中晨大厦等项目,目前正常经营。

4、保证人张文军,男,汉族,住山东省青州市。

5、保证人赵淑华,女,汉族,系张文军配偶,住山东省青州市。

6、保证人李吉国,男,汉族,住济南市市中区。

三、抵质押物情况:详同债权基本情况的担保情况。

四、诉讼情况

(一)长安铁塔&正佳项目债权

2021年11月11日向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追偿;2022年5月13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103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1)潍坊长安铁塔股份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前分三次偿还本金5400万元及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9.5%计收的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逾期未履行时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14.5%另行计收违约金;(2)确认抵(质)押效力;(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因债务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目前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2)鲁0103执4896号。

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1)2021年11月26日,首轮查封山东中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综合商务区内中晨大厦土地一宗(证号:青国用2013第*****号);(2)2022年3月25日,首轮冻结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州益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证券份额4100万份。

(二)长安铁塔&三洋项目债权

2021年11月11日向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追偿,2022年5月23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103民初132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1)潍坊长安铁塔股份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前分三次偿还本金5200万元及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9.5%计收的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逾期未履行时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14.5%另行计收违约金;(2)确认抵(质)押效力,(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目前暂未申请执行。

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1)2021年12月14日,首轮查封了保证人青州大易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州市仙客来南路3800号中国青州书画城北区中国青州书画城北区,产权登记号:鲁2019青州市不动产权第*******号项下的41号(面积2017.11平方米)、44号(面积2023.70平方米)、45号(面积2023.70平方米)共3套商业房产;(2)2022年2月25日,首轮冻结了青岛鑫海岱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62(万元/万股)的股权。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的房地产抵押物地理位置相对优越,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市场变现空间;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1,961.5万股股权具有较好的变现价值,青州益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质押份额收益稳定、受偿有保障,法人保证人经营正常、预期偿债能力较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诉讼和解、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两笔债权可整体处置也可单笔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14日

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向市场,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79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山东,潍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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