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满族自治县圣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宁满族自治县圣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 |
采购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圣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撒袋沟门村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吴迪 157*****820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宁县县社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艳 157*****220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采购内容及数量: 按谈判清单执行,为保证工程安装整体配套、进展顺利,应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求,螺丝、垫片、管道连接件等配件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执行,不再增加采购资金。(详见谈判文件清单)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按施工地点分批次交货,涉及四个乡镇、17个自然村) |
拦标价:A包:*******.89元(大写:肆佰叁拾柒万玖仟叁佰柒拾贰元捌角玖分) B包:*******.11元(大写:肆佰零叁万陆仟捌佰零玖元壹角壹分) C包:*******.11元(大写:叁佰壹拾玖万叁仟陆佰柒拾贰元壹角壹分) |
供貨期:2022年12月30日前完工(应主管部门要求,推迟交货的物资,不计入违约情形。)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供应商需为制造商,A包供应商需具备聚丙烯(PP、PP-R)、聚乙烯(HDPE、LDPE)管材及配套管件的制造商;B、C包供应商需具备滴灌系统、农田节水灌溉设备的制造商。 3、根据招标谈判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谈判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上述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到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中选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金额为中包合同价 8 %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基本账户转账)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圣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中包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后,并通过甲方或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采购单位和中选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丰宁县县社四楼承德佳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谈判文件领取方式:现场登记并领取(电子版) |
谈判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 |
谈判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 |
谈判地点:丰宁县县社四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项目联系人:任艳 157*****220 |
标签: 高标准农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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