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项目输配电设施迁改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单位公开选聘公告
明阳项目输配电设施迁改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单位公开选聘公告
明阳项目输配电设施迁改工程竣工结算
评审单位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竣工结算评审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本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明阳项目输配电设施迁改工程
二、工程概况及控制价
1.新建线路路径长约3.1km,其中双回路 电缆敷设长约1.6km,双回路架空线路长约1.5km;
2.新建电缆型号采用ZR-YJLW03-64/110kV-1×800mm2,随电沟敷设1根GYFTZY63-24管道光缆,新建导线型号采用JL/LB1A-24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JLB40-100和1根24芯OPGW光缆;
3.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塔3基,双回路转角4基,直线塔3基,双回路线路利旧重新紧线约1.1km,拆除原有双回路线路长约2.1km,拆除双回路铁塔11基;
根据《关于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琼价协[2020]01号,本项目竣工结算评审费控制价为8.5万元(已打8折)。
三、建设地点
东方临港产业园内
四、工作内容
完成明阳项目输配电设施迁改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工作,并出具项目竣工结算评审合格报告,要求收到资料后1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结算评审工作。
五、报名地点及项目具体情况咨询
东方市市委1号办公楼2楼214室,联系人:张工、苏工,联系电话:0898-********\********。
六、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4日至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下午18:00,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七、报名资格要求和需提供资料
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造价咨询服务等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报名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本次投标活动依法予以取消,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八、选聘会需提供资料及报价方式
参加选聘会现场的企业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现场核对原件)、信誉要求(企业诚信)、人员配备表及相应资格证书(注:所有材料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公章,且胶装订成册)。报价函需注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金额,下浮范围为:0(不含)-20%(不含),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盖章。选聘会当天提交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九、选聘会时间及地点
选聘会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在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聘。地点为东方市市委大院1号办公楼2楼214室(暂定)。
十、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我局在省住建厅考核通过的东方市三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报名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