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汽修实训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汽修实训设备设施招标公告
YNDCZBDL2015- 19 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 汽修实训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 招标 公告 | ||||||||||||||||||||||||||||||||||||||||||||||||||||||||||||||||||||||||||||||||||||||||||||||||||||||||||||||||||||||||||||||||||||||||||||||||||||||||||||||||||||||||||||||||||||||||||||||||||||||||||||||||||||||||||||||||||||||||||||||||||||||||||||||||||||||||||||||||||||||||||
受 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本次 汽修实训设备设施采购 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 汽修实训设备设施采购 二、采购内容: 汽修实训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汽修实训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 清单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满足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 请按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2、3条内容 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 。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 其它事宜 1 、 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5年 03 月 04 日至2015年0 3 月 06 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 投标保证金 : 4000.00元(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 保山市 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账 号: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0875—*******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 YNDCZBDL2015-1 9 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开标前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 、标书售价: 每份 10 00.00元 交与 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招标文件的售卖: 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收款人: 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 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采购人: 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189*****99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 0875—******* 邮 编: 678000 E-mail: ********19@qq.com">********19@qq.com 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5年 03 月 0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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