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电子设备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参数 |
电子设备维修保养 | 3 | 年 | 4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独立法人公司(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
(8)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提醒: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5、评标方法和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5年3月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2015年3月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售价现金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须知:本项目为公安设备维修项目,为保障设备维护时效要求,投标人须在宜春市本级具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保证金:4500元,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从企业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150820100900005432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平安支行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1日下午3: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阳波 传真/电话:****-*******152*****111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211号喜来乐大厦2栋708室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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