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已由鄂水利复【2014】2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资金、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始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总投资约2436.45万元,建设内容为整治塘堰7口,单口容积0.28~3.0万m3,总容积6.57万m3;维修加固拦河堰5处;新建提水泵站1座,装机75KW;
铺设PE引水管道2条,长14.42KM;衬砌渠道88条,长97.24KM;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1471处,其中进水闸28处、渡槽1座、过路涵管102处、人行桥128座、斗门46处、田间放水1167处。该工
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16.17万m3,砌石0.78万m3,砼2.87万m3,钢筋52.9t。工程建设地点为:建始县花坪镇、官店镇。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二、三标段:土建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编号:YZJES2015—004(A)、YZJES2015—004(B)、YZJES2015—004(C);
四标段:管材采购及管道安装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编号:YZJES2014—004(D)。
五标段:建始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一年 ,招标编号:YZJES2015—004(E)。
2.2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有类似施工业绩。
3.1.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12年~201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1.5 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3.1.6 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
(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大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1.7 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1.8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1.9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拟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任职。
3.1.10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出具的对参与此项目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每个投标人限投一个标段。
3.2四标段资格要求
3.2.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PE管材生产及安装厂家;
3.2.2具有相应产品合格证;
3.2.3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3.2.4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下同)内有类似管材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2.5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五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2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3.3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度。
3.3.4 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及金额
3.4.1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提交,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行 号:1055 4108 6088
款项用途:建始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标段)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帐号:****************9999-101489 ,金额:玖万陆仟元整
二标段帐号:****************9999-101491 ,金额: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三标段帐号:****************9999-101490 ,金额:壹拾万元整
四标段帐号:****************9999-101492 ,金额;陆万玖仟元整
五标段帐号:****************9999-101493 ,金额:壹万元整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4日下午5点30至 2015年 3月 9日下午5点30,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后下载文件。
5.2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员注册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CA锁办理参考:*******.html">http://www.eszbcg.gov.cn/Html/XWZX/*******.html;
5.3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一、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五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文件费必须在报名期间缴纳,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3月2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10楼8号)
联 系 人:罗雅昕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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