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碎纸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碎纸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3-05 08:19:01 | |||||
项目名称: |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碎纸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9 | |||||
项目预算: | 7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5-03-05 08:19:01 | |||
联系人: | 采购人 | 截止日期: | 2015-03-13 08:19:01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三号南面平房 | |||
联系邮件: | zouchaoqun@mof.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为保证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投标商即供货商必须是北京本地或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供应商;须提供科密碎纸机的原厂售后服务函(须标明针对此项目的项目编号)并上传附件,供货时须提供原件。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普通型碎纸机 | 科密 | L-918 | 台 | 1 | 原厂 1年 | |
便携式扫描仪 | 爱普生扫描仪 | DS-560 | 台 | 1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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