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2年中国(长沙)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暨海外创业者中国行”赛道组织服务机构的通知

关于采购“2022年中国(长沙)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暨海外创业者中国行”赛道组织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有序推进“2022年中国(长沙)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暨海外创业者中国行”(以下简称“大赛”)工作,扩大大赛组织工作全球网络体系,广泛动员海内外相关机构参与大赛项目,现采购大赛赛道组织服务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中国(长沙)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暨海外创业者中国行” 赛道组织及相关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大健康赛道

1.推荐优秀团队和与大健康相关的海外项目参加大赛,所推荐团队、项目须真实有效,且通过单一渠道推荐。独立征集不少于与大健康相关的60个有效参赛项目。

2.承担大赛项目评审任务,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大赛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预赛、决赛阶段两个阶段。协助组委会联系、协调参赛者参加相应活动,包括大赛预赛、决赛、中国行活动和总决赛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联系项目相关驻外使馆拍摄贺词等,同时协助组委会拍摄所负责赛道的路演参赛视频等。推动参赛项目对接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合作与落地的工作。负责完成组委会为推进大赛及中国行活动实施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智能化赛道

1.推荐优秀团队和与智能化相关的海外项目参加大赛,所推荐团队、项目须真实有效,且通过单一渠道推荐。独立征集不少于与智能化相关的60个有效参赛项目。

2.承担大赛项目评审任务,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大赛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预赛、决赛阶段两个阶段。协助组委会联系、协调参赛者参加相应活动,包括大赛预赛、决赛、中国行活动和总决赛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联系项目相关驻外使馆拍摄贺词等,同时协助组委会拍摄所负责赛道的路演参赛视频等。推动参赛项目对接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合作与落地的工作。负责完成组委会为推进大赛及中国行活动实施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装备及新材料赛道

1.推荐优秀团队和与装备及新材料相关的海外项目参加大赛,所推荐团队、项目须真实有效,且通过单一渠道推荐。独立征集不少于与装备及新材料相关的60个有效参赛项目。

2.承担大赛项目评审任务,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大赛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预赛、决赛阶段两个阶段。协助组委会联系、协调参赛者参加相应活动,包括大赛预赛、决赛、中国行活动和总决赛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联系项目相关驻外使馆拍摄贺词等,同时协助组委会拍摄所负责赛道的路演参赛视频等。推动参赛项目对接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合作与落地的工作。负责完成组委会为推进大赛及中国行活动实施交办的相关任务。


(四)绿色低碳赛道

1.推荐优秀团队和与绿色低碳相关的海外项目参加大赛,所推荐团队、项目须真实有效,且通过单一渠道推荐。独立征集不少于与绿色低碳相关的60个有效参赛项目。

2.承担大赛项目评审任务,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大赛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预赛、决赛阶段两个阶段。协助组委会联系、协调参赛者参加相应活动,包括大赛预赛、决赛、中国行活动和总决赛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联系项目相关驻外使馆拍摄贺词等,同时协助组委会拍摄所负责赛道的路演参赛视频等。推动参赛项目对接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合作与落地的工作。负责完成组委会为推进大赛及中国行活动实施交办的相关任务。


(五)数字经济赛道

1.推荐优秀团队和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海外项目参加大赛,所推荐团队、项目须真实有效,且通过单一渠道推荐。独立征集不少于与数字经济相关的60个有效参赛项目。

2.承担大赛项目评审任务,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大赛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预赛、决赛阶段两个阶段。协助组委会联系、协调参赛者参加相应活动,包括大赛预赛、决赛、中国行活动和总决赛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联系项目相关驻外使馆拍摄贺词等,同时协助组委会拍摄所负责赛道的路演参赛视频等。推动参赛项目对接及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合作与落地的工作。负责完成组委会为推进大赛及中国行活动实施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项目预算及实施要求

(一)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不高于23万元每赛道,每家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个赛道。


(二)项目时间进度要求

2022年9月,配合宣传工作,推荐优秀团队和项目参加大赛。2022年10月,对大赛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协助组委会联系、协调参赛者参加相中国行活动。2022年11月,组织参赛者赴湖南参加大赛总决赛及相关交流活动。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3.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发标单位书面申请,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4.项目监督与验收。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不接收联合申报。

2.具有一定的海外科技人才、项目资源。

3.举办过海外创新创业类大赛或有相关经验的优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海内外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具备开展项目所需业务能力和团队,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每家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个赛道,不得申报2个(含)及以上赛道,否则按无效申报文件处理。

6.申报单位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申报及合同签订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密封后于2022年9月19日前与《报名表》一并提交至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申报书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未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请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设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2.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采购有关制度的通知》等规定,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3.申报单位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二周内与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签订采购合同。


五、联系方式

(一)交流中心联系人:张楠电话:135*****160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颛妍电话:186*****946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层516室。


附件:

项目申报书.docx

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机构 创新创业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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