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园一期十一标段A3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滨河园一期十一标段A3住宅楼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滨河园一期十一标段A3住宅楼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园一期十一标段A3住宅楼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字[2009]2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四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滨河园一期十一标段A3住宅楼工程。
2.2规模:A3#5408.58平方米,6层。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投资933万元。
2.4结构类型:A3主体为砖混,裙房为框架。
2.5建设地点:平东西街路东、平东大街路西、重工路南、东丰路北。
2.6计划工期为2015年4月25日-2016年10月3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需按照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04日至 2015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09: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新区硅谷商务五楼510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单位需具备检察院所开的无违纪证明资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人:孙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萍
电话: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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