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资格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资格,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现对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资格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资格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0498

招标范围: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乙醇供应商增补入围资格公开招标,年用量约22.4万吨,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年度用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出卖人应保证使用方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投标方免费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及采购数量:乙醇,采购数量:约22.4万吨/年。

注: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年度用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

指标要求:按GB*****-2008“(普通级)”标准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 (异丙醇) 含量不大于200PPM,及其它不明物含量总和不大于100PPM

交 货 期:根据招标人生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交货地点:出卖人负责运输到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山东滕州木石镇)库存地现场。

包装: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运输汽车罐车运输,出卖人负责对运输单位、车辆资质、运输介质等有效证件审查和车辆出厂前上铅封和安全检查,以及运输途中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和不定期跟踪暗访。

交货:出卖人根据双方约定的发货数量及时间发货,如遇鲁南化工停车检修双方提前告知并协商适当调整交货时间或减量执行。出卖人货物到达买受人现场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要求,如果涉嫌伪造运输资质,经查实退货并扣留车辆交相关部门处理,取消供应商资格,对出卖人处以当车货值2倍以上的罚款。

交货方式为: 出卖人一票制送到工厂,卸货前产生的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所有支出由出卖人承担。 货物自承运人卸至指定交货地点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买受人,卸货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属于出卖人。

损耗标准及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地磅实收量为准, 出卖人承担路途运输中的一切损耗。

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供应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化验报告、装车磅单。买受人收到货物后应当核对数量并签字确认。买受人对收到货物化验入库,不合格的退货。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无失信及不良纳税记录。

其中,经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为生产企业唯一授权的销售公司或者集团统销的经营企业,必须注明授权期内生产单位不得另有乙醇销售行为(一旦发现该生产单位不经过投标人对外另发生乙醇销售业务的,立即取消该投标人入围资格)

(2)具有恶劣天气或节假日保供能力的经营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有铁路专用线使用协议,常年在鲁南化工200公里范围内具备乙醇罐容3000吨以上).

2.投标人须与招标人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须无关联关系。

3.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为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00至2022年09月19日17:00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号:811*****129********

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7264

备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话:138*****51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手机:182*****369

邮箱:182*****369@163.com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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