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
开标时间:2015-03-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工程(监理)已由闽侯县发改局以侯发改审批[201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招标人为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新建一栋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及其总体附属工程,本工程教学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面积6394.9平方米,其中地下363.9平方米,地上6031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15.6m。总体附属工程包含门卫,配电房及总体围墙道路等工程。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2.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325日历天
2.6计划工期:计划325个日历天。
2.7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 (下浮) 20% 计取,即 40.39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整个施工期间均将到位;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国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国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3 “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贰佰元人民币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 ;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县教育局内 ;邮编: 3501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国际30层,邮编: 350005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10000041。
(请各投标单位在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时候,务必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务必按上述要求填写并进行汇款。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或识别错误,造成废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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