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九江镇石江招待所竞投租赁招标公告

南海区九江镇石江招待所竞投租赁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居委会委托,定于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时00分在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301会议室),举办九江镇石江招待所竞投租赁会,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明标)的竞租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意向竞投人前来报名。

一、厂房出租的基本情况:

1、厂房面积:占地面积:696m2;建筑面积:1991m2;。明细如下

资产类别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m2)

租赁年限

竞投保证金

交易底价(元/年)

经营性

九樵路石江路段

1942.6

2015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共5年

20000

80000

2、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樵路石江路段;(详细见附图);

3、出租的起止期限:从2015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共5年;

4、交易底价:详见上表

5、租金收取方式:年租金每年分4次付款,先交款后使用(即于每季度6号付清当季度租金),签订合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

6、竞投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签订合同时竞投保证金可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回(不计利息)。

7、使用范围要求:时装加工、产销;承租方必须持有相关合法证照方可经营生产。

二、注意事项:

1、租赁物业如遇国家、政府建设征收、征用的或片区整体转让开发等情况,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对此应无条件服从。但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期满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在收到补偿的情况下有关属乙方投资的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属甲方投资的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甲方投资的建筑物业的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对建筑物业装修、改建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中,乙方的占有比例为:建筑物业装修、改建的补偿费×合同履行剩余期限(期限以年为单位计算,但当年不计算在内)/合同期限,甲方占有比例为:建筑物业装修、改建的补偿费×合同已履行期限(期限以年为单位计算,当年计算在内)/合同期限,甲方不另作任何形式的补偿。甲方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多退少补,并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必须确保租赁的物业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服从城市管理各项规定。

3、租赁物业使用功能(用途)为时装加工、产销,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竞得人与合同签订方必须为同一人,竟得人必须自己经营,厂房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更名、转租和流转,若出现上述情况,我社区恕不办理更名、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厂房确认等一切手续。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意向竞投人必须是本社区(石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成员登记证为准)

2、意向竞投人须持有餐饮业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及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竞投标的物的现状及竞投底价

标的物现状为:三通,地上有建筑物,均按现状招租。根据厂房的年租金底价(详见上表)进行叫价或报价,每次叫价在上一标价的基础上递增1000元的金额(或倍数)增加,价高者竞得,口头应价可高于递增金额数。

五、竞投流程和手续办理

1、到九江镇石江居委会办公室领取本须知并将竞投保证金存入指定的如下帐户内: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南边分社,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帐号:****************7,且必须注明资金用途为“竞投保证金”,并携带竞投保证金入帐单原件及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至九江镇石江居委会办公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并领取竞投保证金收据。

2、竞投交易会定于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301室)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如下:

2015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竞投人应于竞投交易会召开当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至竞投现场(九江镇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301会议室)办理签到手续并凭竞投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办理领取号牌手续,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3、竞投者竞投成功后,应当场在《竞投成交确认书》签名按指模或签名盖章并交还号牌,并于现场拿《竞投成交确认书》,按《厂房竞投成交确认书》的规定时间到南海区九江镇石江居委会签订合同。逾期未能签署上述文件的,视为竞投者自动放弃,石江居委会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4、竞投者竞投未能成功的,应当场将竞投号牌交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竞投保证金入帐单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石江居委会办理退款手续,石江居委会将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

六、竞投保证金和竞投号牌

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参与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规定交纳至指定的帐户内,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竞投租赁资料索取及咨询答疑时间和竞投租赁报名时间如下:2015年3月5日至月2015年3月13日下午5:00前止(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一份额保证金对应领取一个竞投号牌,竞投一宗标的物后,竞投资格终止,未竞中标的物的号牌不能继续使用。

七、竞投意向人的资格条件规定

1、参加竞投租赁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照,经石江居委会查验;如竞投者未能参加,需委托他人的,还需同时带备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1)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工商户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投保证金凭条

2、石江居委会以参加竞投租赁者报名时出示的身份证姓名为合同签订的乙方。

八、竞投租赁方式:

1、竞投者报价次数不限,但第一次举牌必须是在竞投租赁底价起叫(竞投者只有一家的,交易价不能低于底价),以后每举一次牌在上一标价的基础上按1000元的金额(或倍数)增加。

2、竞投者竞投时,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竞投者举牌叫价,经主持人三次重申后,仍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该竞投者竞得,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否则,所交竞投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3、主持人宣布竞得号码后,石江居委会与竞投者双方即进行办理确认手续;

4、竞投者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贿拍,不得阻挠其他竞投人叫价,不得阻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租赁资格,并没收其竞投租赁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竞得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

2、石江居委会以参加竞投厂房竞投报名时出示的身份证姓名或证照登记名称为合同签订的乙方。

3、竞得人如在竞得标的物后,不按期与石江居委会签订合同的,石江居委会将没收竞得人竞投保证金,标的物由石江居委会收回,另作处理;

4、厂房使用权出租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物业使用去租赁合同》,内容以最后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5、厂房使用权竞得人原则上不准转租、转借。确须转租的,须向石江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石江居委会有权终止合同。

十、竞投须知

1、竞投者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竞投租赁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招租单位咨询。竞投者应到现场踏勘招租标的物。竞投者一经报名及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者对招租文件及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招租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2、凡参与竞投租赁者,视为同意并完全了解石江居委会本次竞投租赁活动全部内容,并承认本次竞投租赁的结果。

3、鉴于场地有限,每个竞投人或竞投人之委托代表人限带不超过一个助手进场参加竞投会。竞投人凭竞投号牌进场。

十一、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九江镇石江居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居民委员会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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