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渣油加氢丙烷脱氢项目EPC氢提浓设施招标公告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渣油加氢丙烷脱氢项目EPC氢提浓设施招标公告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渣油加氢丙烷脱氢项目EPC氢提浓设施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9/1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 |||||||||||||||||||||||||||||||||||||||||||||||||||||||||||||||||||||||||||||||||||||||||||||||||||||||||||||||||||||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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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基地二期-氢提浓设施1套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氢气膜回收系统\Q=*****m3/h ≥95%/富氢气 | 1.00 | 套 | 包1-氢提浓设施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9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 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已投产的操作压力大于15MPaG的加氢装置稳定运行不低于1年的应用业绩至少一份。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同时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2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经业主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4 投标人具有GC1类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投标时需附上特种设备分包商压力管道设计、施工相应类别许可证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 3.1.15 投标人的压力容器类分包设备供应商须持有第三压力容器AR1级制造许可证和TS设计许可证;且必须提供近6年来制造同类型设备、 材料和结构(Q345R(R-HIC)或Cr-Mo钢及Cr-Mo-V钢,板焊 、锻焊均可)的容器、设计压力18MPa以上的高压容器制造业绩3台(含)以上,且需投用3年以上(附供销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1.16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需由投标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3.1.17 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核心膜丝为美国原产进口,并具有法 液空、普里森、UOP 等同等品质,提供进口膜组件的报关证明和原产 地证明,以及膜组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 3.1.18 投标人需在近10年内拥有不少于 5 套渣油加氢工业应用装 置(包括固定床、沸腾床、浆态床、移动床等,不接受工业试验装置) 高压段(原料气≥15MPa)富氢气体提纯回收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3.1.19 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近 5 年内有不成功 应用业绩,造成装置不能正常生产运行者,不能参加招投标。 3.1.20 投标方需提供所有分包设备的品牌、原产地及分项报价(膜 丝价格单列)。提供承诺。 3.1.21 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需满足 10 年以上寿命要求,成套氢提浓设施能够满足 4 年以上连续运行要求。提供承诺。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4日 8:00时至2022年9月2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 |||||
地址: | 广州黄埔石化路239号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朱凯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话: | 电话: | 0574-******** | ||||||
电子邮件: | zhukai.lpec@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fengx@sinopec.com | |||||
2022年9月14日 | ||||||||
镇海基地二期-氢提浓设施1套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氢气膜回收系统\Q=*****m3/h ≥95%/富氢气 | 1.00 | 套 | 包1-氢提浓设施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或GB/T*****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或GB/T*****或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9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0 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已投产的操作压力大于15MPaG的加氢装置稳定运行不低于1年的应用业绩至少一份。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同时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2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经业主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4 投标人具有GC1类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资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投标时需附上特种设备分包商压力管道设计、施工相应类别许可证扫描件以及委托协议。 3.1.15 投标人的压力容器类分包设备供应商须持有第三压力容器AR1级制造许可证和TS设计许可证;且必须提供近6年来制造同类型设备、 材料和结构(Q345R(R-HIC)或Cr-Mo钢及Cr-Mo-V钢,板焊 、锻焊均可)的容器、设计压力18MPa以上的高压容器制造业绩3台(含)以上,且需投用3年以上(附供销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1.16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需由投标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3.1.17 投标人需承诺所投的核心膜丝为美国原产进口,并具有法 液空、普里森、UOP 等同等品质,提供进口膜组件的报关证明和原产 地证明,以及膜组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证明。 3.1.18 投标人需在近10年内拥有不少于 5 套渣油加氢工业应用装 置(包括固定床、沸腾床、浆态床、移动床等,不接受工业试验装置) 高压段(原料气≥15MPa)富氢气体提纯回收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等。 3.1.19 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近 5 年内有不成功 应用业绩,造成装置不能正常生产运行者,不能参加招投标。 3.1.20 投标方需提供所有分包设备的品牌、原产地及分项报价(膜 丝价格单列)。提供承诺。 3.1.21 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需满足 10 年以上寿命要求,成套氢提浓设施能够满足 4 年以上连续运行要求。提供承诺。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4日 8:00时至2022年9月2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0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10月0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 |||||
地址: | 广州黄埔石化路239号 | 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朱凯 | 联 系 人: | 冯翔 | |||||
电话: | 电话: | 0574-******** | ||||||
电子邮件: | zhukai.lpec@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fengx@sinopec.com | |||||
2022年9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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