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民政局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1C********A1242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
受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办公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
二、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194179元
采购明细项目:台式电脑11台、针式打印机6台、激光打印机4台、身份证读卡器3台、复印机1台、柔光灯2个、碎纸机1台、扫描仪1台、电冰箱1台、微波炉1台、高拍仪4台、电视机1台、开水器1套、传真机1台、电脑屏幕6个、指纹采集器3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交提供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产品(台式电脑)原厂授权书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26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17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2015年3月6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日9:3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3.开标时间:2015年4月1日9:3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121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先生 李女士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刘女士
4.采购人联系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5号(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电话:***-********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qcgzx6066@163.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民政局、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并获取《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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