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清镇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的公示
贵阳市清镇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规定,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8号)要求,为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将新增工业项目用地纳入成片开发范围,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新要求,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清镇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清镇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为更好地了解社会公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提升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现对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调整情况
《贵阳市清镇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根据《贵阳市清镇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土地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437.5949公顷,拟征收面积516.2995公顷,共11个片区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片区涉及《方案》中十个片区,主要分布在百花片区、职教片区、物流片区、站街片区、卫城片区、王庄片区和新店片区,调整约涉及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约111.0928公顷。
调整后土地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不变仍为《方案》确定的6437.5949公顷,拟征收面积不变仍为《方案》确定的516.2995公顷,片区数量不变仍为《方案》确定的11个。
二、合规性分析
本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之规定,并与相关规划做好充分衔接,具体包括:一是遵循清镇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引导要求;二是衔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三是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三、成片开发范围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配比
本次调整新增的开发区域面积为70.8129公顷。工矿用地60.900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365公顷,居住用地2.931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0328公顷,仓储用地2.7113公顷。
本次开发的工矿用地,主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实现功能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清镇市区域资源禀赋,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全力推进全市工业集聚集约、绿色高效发展;打造以千亿级铝产业园为目标、以新型铝材为方向的现代铝产业集群,推动清镇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转型。同时加大铝矿资源供应,完善矿山建设和配套洗选生产线功能。
本次开发的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实现千亿级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提升清镇物流产业新城传统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并完善局部道路优化,打通断头路,加强交通节点堵点治理。本次开发的居住用地和广场用地,主要用于清镇老城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推动清镇现状老城区的服务升级。
四、意义与效益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一是有利于合理配置区域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比例,保障各类公共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二是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等手段,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三是有利于公平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意见,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
五、成片开发范围调整位置示意图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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