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锡新行审投备[2022]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吴区广场东路以西,科创路以北,净慧西道以东,清晏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增用地6.57万平方米,建设无锡市交响音乐厅、艺术交流与演艺商业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无锡市交响音乐厅的地上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万平方米,合计约5.4万平方米;艺术交流与演艺商业中心的地上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计约4.6万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地上4层,建筑物高度(最大)约30米,跨度(最大)约50米。
2.1.3合同估算价:******.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96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8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1日 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5日 17:30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2)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设计部分内容:(1)设计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暖通、精装修(包括家具、软装设计等)、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专项设计、人防(包含方案、施工图、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等)、景观设计(包括红线外景观设计:红线至清晏路、净慧西道、规划科创路人行道边线,翡翠河西侧泊岸)、绿建设计、海绵城市、智能化、BIM设计(详《发包人要求》)、幕墙设计、门窗栏杆、室外装饰及屋面深化设计、钢结构、照明设计(含建筑泛光、室内照明、场地照明及灯光水秀设计)、室内外CI标识(含标识标牌及标识导视)、供配电工程(变电所土建及低压出线)及供电设计、红线内小市政(室外管线综合、室外给水系统、消防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电系统、热力系统等)、抗震支架、舞台工艺、声学设计配合、舞台工艺钢结构、声学座椅、特殊消防顾问、雨水回收、北区厨房、绿色建筑咨询及绿建设计标识申报(绿建二星)等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阶段深化设计和设计配合内容。2、施工部分内容建筑工程: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电+弱电)、暖通、精装修(包括家具、软装等)、基坑支护、装配式、消防、人防、景观(包括红线外景观:红线至清晏路、净慧西道、规划科创路人行道边线,翡翠河西侧泊岸)、智能化、室内综合管线、幕墙及屋面、门窗栏杆、钢结构、泛光(含水秀)、室内外CI标识、供配电工程(变电所土建及低压出线)、红线内小市政(室外管线综合、室外给水系统、消防系统、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电系统、热力系统等)、舞台工艺钢结构、抗震支架、雨水回收、综合支架、北区音乐厅厨房、划线等所有工程。3、采购部分内容: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试运行、维保。4、第三方服务:包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涉及的测绘、测量、检测、检验、试验、观测、监测、咨询、顾问等所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前,需征得业主同意)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舞台工艺、声学、管风琴等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保修服务等。6、本次招标不包括的内容:1)设计类:声学顾问、两中心商业业态顾问、交通评价、两中心厨房工艺、翡翠河东侧泊岸和景观及观星桥、燃气、市政供电外线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2)采购及施工类:舞台工艺、管风琴、声学座椅、活动家具(办公家具),通讯、广电、三网合一(其中所有通讯、广电、三网合一的红线范围内的桥架、室内外管路的开挖及埋设、机房土建部分由承包人完成,其余均由专业单位完成)等;3)手续办理所涉及的须由发包人支付的行政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B)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B)施工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总建筑面积≥*****m2或项目合同额10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完成总建筑面积≥*****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总建筑面积≥*****m2或项目合同额10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总建筑面积≥*****m2或项目合同额10亿元以上房建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完成总建筑面积在*****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总建筑面积≥*****m2或项目合同额10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者社保缴费清单。(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09月1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09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6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4日9:00时至2022年09月19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7 号科技园四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发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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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丁翌凡
联系人:
王翌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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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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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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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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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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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文化艺术 音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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