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经豫发改设计[2006]599号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南省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并且列入交通部公路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项目。本项目建设资金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自筹且已经落实,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散装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有意投标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次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7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沥青标号
沥青种类
数量
(吨)
起讫桩号
对应的路面施工合同段
交货地点
ZSLQ-1
70#-A级
石油沥青
22387
LK0+000~LK2+812.855
K0+000~K56+730
No.1、No.2、No.3、No.4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ZSLQ-2
70#-A级
石油沥青
22047
K56+730~K109+760
No.5、No.6、No.7、No.8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ZSLQ-3
70#-A级
石油沥青
22134
K109+760~K182+247.149
No.9、No.10、No.11、No.12、No.13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ZSLQ-4
SBS I-D
SBS改性沥青
21128
LK0+000~LK2+812.855
K0+000~K42+940
No.1、No.2、No.3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ZSLQ-5
SBS I-D
SBS改性沥青
19122
K42+940~K81+510.91
No.4、No.5、No.6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ZSLQ-6
SBS I-D
SBS改性沥青
25061
K81+510.91~K136+650
No.7、No.8、No.9、No.10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ZSLQ-7
SBS I-D
SBS改性沥青
19761
K136+650~K182+247.149
No.11、No.12、No.13
对应路面合同段料场
2、本次招标的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进口重交石油沥青,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重交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的供货期预计为7个月,即:2007年4月至10月。
4、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4.1申请人若是国内或国际沥青生产企业,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②年处理原油能力不少于150万吨;③年重交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50万吨;④在国内自有固定的SBS改性沥青加工生产车间,且日生产能力不少于800吨(ZSLQ-4~ZSLQ-7合同段的申请人应满足);⑤在国内有固定的存贮设备及地点,储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⑥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时应满足)。
4.2申请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②具有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对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的销售代理授权书,且该沥青生产企业应满足本次招标对沥青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一个生产企业仅能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③在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沿线附近,具有固定的不少于1万吨的存储能力;④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应满足)。
5、有兴趣的申请人应于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66号(经三路和农科路交叉口)金成国际广场1号楼13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重交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采购资格预审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 2000 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分别对ZSLQ-1~ZSLQ-3(石油沥青)和ZSLQ-4~ZSLQ-7(SBS改性沥青)中的两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分别允许通过其中两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6、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交通部甲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不早于2006年1月份的重交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含基质沥青)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企业出具的对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销售代理授权书(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或其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或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2007年3月19日11:00前递交至郑州市机场路68号(金水路东段)安钢大酒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9、招标代理人将在资格预审完成之后,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河南日报》、《中国交通报》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 平顶山市光明南路与叶宝路交叉口(市一中东侧)“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郑石分公司”一楼大厅
邮 编: 467000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zshtglc2006@163.com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段66号金成国际广场1号楼1302室
邮 编:450008 电 话:****-********/8039/3665/8363转806
传 真:****-******** 电子邮件:zzhn01@126.com
网址:www.zzgjh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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