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校区大胜关科创园(实践教学基地)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板桥校区大胜关科创园(实践教学基地)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板桥校区大胜关科创园(实践教学基地)室外配套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39
项目名称:板桥校区大胜关科创园(实践教学基地)室外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29元
采购需求: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板桥校区大胜关科创园(实践教学基地)室外配套工程,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天后村大胜关江堤(板桥河闸西侧),占地约*****.75平方米。本次项目为室外配套设施(含道路与消防通道、停车位、周边绿化、室外照明等,详见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验收合格且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企业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响应单位一致,上述证书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证明报名资料递交至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获取招标资料。报名资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3)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地 ?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江山汇金D座20层
联系方式:陈工13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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