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站光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基站光缆建设工程施工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2015年度资本支出预算计划批准建设(依据文件文号:中电信宁纪要[2015]16号),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宁夏电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NXDX-ZB-*******
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3)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总预算金额约为1230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费约 492万元(不含税),按片区和工程量划分为3个标段,工程包含标段区域内CDMA室外站、LTE室外站、室外深度覆盖小微基站、室内分布等光缆接入。
标段一:负责201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基站光缆建设工程传输局(一)施工,施工费约24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二:负责201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基站光缆建设工程传输局(二)施工,施工费约14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标段三:负责201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基站光缆建设工程传输局(三)施工,施工费约98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4)工期要求:接到项目委托后,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工作。
5)应用期:2015年度招标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度招标采购结果公布之前。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施工规范要求。
7)招标范围:2015年中国电信宁夏公司基站光缆建设工程施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施工费约 492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9)承包方式:包工包辅助材料(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主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
3.2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工信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信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提供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需同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资质需提供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或工信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2人;B类,不少于3人,C类,不少于2人)。
3.4投标人须具备能够持续代开设备材料销售增值税票据的能力,或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且营业执照的范围内应具备通信设备器材类的销售资质。
3.5财务要求: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3年以来通信工程光缆施工项目建设的类似业绩。
3.7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4年度工程服务后评估结果中服务差评的服务单位参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项目团队要求:一个项目团队至少配备项目经理(兼职施工队长)一人、通信工程概预算员(兼职材料员)一人、质检员一人、专职安全员一人,其中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必须每个标段配备一个项目团队各4人,每个项目团队必须配备不同的人员,如投标人在相应标段没有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则不能中标,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后入场施工的所有项目团队人员与投标文件的人员一致。
3.10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同时提交框架协议(一式捌份),框架协议中要求签字、盖章处应签字、盖章,框架协议应加盖骑缝章或页签。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自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以用于评标阶段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核查,否则,视为不通过资格评审,按否决投标处理。自带的材料原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获取招标文件:
请申请人于 2015年 3月 6 日至 2015 年 3月10日,每天上午 8:30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进宁南街30号二楼招投标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套人民币(大写)贰佰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3月28日08:3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银川市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大厦四楼第三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开标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银川市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大厦四楼第三会议室公开进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详细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邮 编: 750002
联 系 人: 孙元平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电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银川市进宁南街30号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 刘晶民 电 话:189*****172
电子邮箱: ********72@189.cn">********72@189.cn 开户银行:工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号名称:宁夏电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830


宁夏电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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